2014-05-07

8歲女童餓死案《台北市中輟生輔導委員》許世穎(杜威)深度解析

8歲女童餓死案/心理輔導與教育新聞
學生問:關於8歲女童餓死案,想請問曾擔任「中輟生輔導委員」的您,這個事件與「中輟生輔導」有關嗎?

許世穎:就市府層級而言,與負責督導婦幼保護業務的
員(如:謝啟大)較有關係。就學校行政而言,則與教務處、註冊組較有直接關係。

摘自許世穎(杜威)師專同班同學廖國維主任:本人曾忝任註冊組長、教務主任,對此事應有之程序與責任歸屬知之甚詳,故怒不可遏;但認為葫蘆國小有責的朋友,我理解「隔行如隔山」不忍苛責你,請速速離去便是
本案葫蘆國小已查得女童戶籍遷出並完成通報,責任已完成:這小女孩充其量只是「曾經是居住設籍在葫蘆國小學區內的學齡兒童」,從沒進過葫蘆國小,也沒當過一天葫蘆國小的學生(沒有報到就沒有學籍),市長大人義正詞嚴的指責根本就是烏龍。

【以下內容就事論事抨擊臺北市長,不喜者與18歲以下勿入;欲分享者請自便,本人為自己發言內容負責】

關於8歲女童餓死案,真的很令人心痛;但爛政客道貌岸然的嘴臉,更叫人痛心。朋友私訊婉言罵太兇,我來說明一下:

第一,本人曾忝任註冊組長、教務主任,對此事應有之程序與責任歸屬知之甚詳,故怒不可遏;但認為葫蘆國小有責的朋友,我理解「隔行如隔山」不忍苛責你,請速速離去便是。

第二,這廝罔顧教育專業的作為早有前科(如北北基一綱一本);如果這懲處內容係逕自為之,就是無知的獨斷專行;若是經過討論而決策,那就是無恥的推諉卸責。批評無知無恥之徒,誰曰不宜?

第三,本人已提出退休申請,訐譙一下妨礙市容的垃圾一點也不礙事

這程序是這樣的。每年滿6歲的學齡兒童,由戶政事務所調查造冊給區公所民政課,民政課依此製發入學卡通知監護人依日期至學區小學報到,並發給區內各小學「新生入學兒童調查清冊」做為基準。國小辦理新生報到及常態編班後,編予學號報教育局取得學籍。

至於列名冊中彈未報到者,註冊組須詳查其未報到原因:如搬家(遷籍)、出國或讀外國學校、讀私立、讀特殊學校或教養院、在家自行教育......等,然後報給區公所的「強迫入學委員會」(區委員會主委是區長、市主委是市長)。

本案葫蘆國小已查得女童戶籍遷出並完成通報,責任已完成:這小女孩充其量只是「曾經是居住設籍在葫蘆國小學區內的學齡兒童」,從沒進過葫蘆國小,也沒當過一天葫蘆國小的學生(沒有報到就沒有學籍),市長大人義正詞嚴的指責根本就是烏龍。應該是士林區的強迫入學委員會收到未報到學童清冊後,責成戶政單位與警察機關稽查追蹤監護人的責任;中山區戶政事務所確認後再通知中山區公所民政課製發入學通知書並與戶籍所在的學區小學追蹤。

所以,這位可憐小女孩的往生,刑事責任是她的監護人,行政責任是士林、中山兩區的戶政、民政承辦人員與區長,葫蘆國小最多是連帶責任(看校長有沒有被通知參加強迫入學委員會的開會),而知道小女孩家庭狀況的里長鄰居都有道義責任。

至於天龍國的頭頭,在轄區內發生這等事,身為直轄市強迫入學委員會主任委員的你,竟敢夸夸而談要重懲校長、主任、組長,還不趕快揹起政治責任滾下台去:要是日本人早就切腹了吧!